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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如何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21年3月经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以后,从原来的数额犯结果犯改为情节犯,也就是说只要认定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目前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只能根据之前的规定,即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益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另外再加上一条兜底条款,也就是说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司法实践中基本还是按照被害人损失的金额或者被告人违法所得的金额作为刑事立案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一旦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那么被害人就无法通过刑事追诉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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